【仪表网 仪表产业】5月29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通过条例的制订,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保护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各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责任。
2018年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齐头并进,常态化的中央环保督察将生态环境执法上升到“史上最严”。
2018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两个文件,为规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外,2018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对自动监测运维单位的运维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
环境监测是治理环境污染、衡量环境质量、检验治理效果的基础。近年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利好政策的拉动以及严格的法规标准倒逼下,环保行业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作为环保产业的细分领域,环境监测也将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迎来快速发展时期。业内预测,2018年我国环保产业产值将达到7.3万亿元,未来五年(2018-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1.25%,2022年将达到15.8万亿元。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落实,环境监测系统正在全国范围不断推进,政策的催化作用逐步开始生效。同时,国家在环保领域投入持续加大,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