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现批准《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规范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
本标准规定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情况下环境介质样品γ核素的测量技术。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华北电力大学。
本标准验证单位: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山东省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和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4月9日批准。本标准自2020年4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有GB/T 11713 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GB/T 11743 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0 水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5 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WS/T 184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7680.10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野外辐射监测、取样与分析准则。
本规范测量方法原理是:γ发射体核素衰变发射的不同能量的特征γ射线与探测器相互作用,发生光电效应、康普顿效应和电子对效应,在γ能谱中产生全能峰、康普顿连续谱和逃逸峰。γ能谱测量就是根据全能峰的道址和入射γ射线的能量成正比进行核素识别,根据单位时间内特征γ射线的全能峰净峰面积和对应核素含量成正比进行定量分析。
本标准适用于应急监测中,使用实验室高纯锗γ能谱仪测量环境介质中γ核素,其他测量手段也可参照本标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