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安排,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已完成《高频Q表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使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可操作性,特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意见反馈邮箱mtc5@nim. ac. cn。
高频 Q 表是采用谐振法,通过 LC 谐振回路的谐振特性实现 Q 值测量的仪器。高频Q 表主要用于测量电感线圈或谐振回路的 Q 值,还可用于电感器的电感量和分布电容量、电容器的电容量和损耗角正切值、电工材料的高频介电常数和介质损耗因数、高频回路有效并联及串联电阻、传输线的特性阻抗以及磁性材料的磁导率等参数的测量。
本规范依据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 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制。本规范是对 JJF1073-2000《高频 Q 表校准规范》的修订,与 JJF1073-2000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本规范主要技术变化有:
——修改了 Q 表的频率范围(见 1);
——修改了有关名词术语解释和定义(见 3);
——修改了概述(见 4);
——修改了计量特性(见 5);
——删除了校准条件中“大气压强”(见 6.1);
——修改了测量标准中频率计的测量范围(见 6.2);
——细化了原规程中的操作方法(见 7.2);
——修改了校准原始记录及证书参考格式(见附录 A、附录 B);
——补充了不确定度评定实例(见附录 C)。
依据JJF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
相对湿度:<80%
电源:(220±11)V,(50±1)Hz
周围应保持整洁,无影响正常工作的机械振动及电磁干扰。
测量标准:
1.电容测量仪。频率范围:10kHz~160MHz;电容测量范围:1pF~1000pF;最大允许误差:±0.3%。
2.频率计。测量范围:10kHz~160MHz;灵敏度优于 10mV;最大允许误差:±0.1%。
3.Q 值标准线圈。Qen 最大允许误差:±(2~5)%;谐振电容 C 最大允许误差:±(1~2)%。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报告)上反应,校准证书(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 ) 标题,如“校准证书”;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 )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k) 校准环境的描述;
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n) 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校准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 A,校准证书(报告)内页格式见附录 B。
复校时间间隔:
高频Q表的校准有效期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建议一般不超过1年。修理和调整后,再次使用前应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频率范围为 10kHz~160MHz 的高频 Q 表的校准,也适用于多功能 LCR表中增设的 Q 附加器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