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尚无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氨和颗粒态铵盐同步监测的商品化专用采样设备。为有效支持管理决策,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废气大气中氨的手工和在线监测
标准规范,为系统评估和管控污染源氨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为保障设备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说明:
一、研发内容
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应满足同时采集烟气中颗粒物监测和烟气样品。
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条件和已有基础开展研发工作。
二、研发经费
本项目研发经费为各参加单位自筹,总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三、项目周期
本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三个月。
拟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座谈研讨会,就项目预期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研发日程等相关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参加。
四、责任与义务
1.申报单位在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向总站提交项目合作确认函,正式确认参加项目研发,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总站开展设备研发进度调度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情况。
五、注意事项
项目合作单位应注意保守商业机密,如出现纠纷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