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间,奥普光电(002338)公告,为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与长春光机所续签了《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0月25日起1年内。
公告显示,2024年10月25日,奥普光电因业务需要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订了《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长春光机所将已申请专利的“高精度、一体化系统集成与装调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以普通方式许可公司实施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公司向长春光机所支付相应的技术许可使用费2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为1年。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成立于1952年,法定代表人张学军,开办资金为14,450万元,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长春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是以知识创新和高技术创新为主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多学科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光机所总资产967,553.36万元,净资产427,909.38万元;2024年度事业收入251,689.1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长春光机所持有奥普光电41.4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奥普光电表示,光电跟踪瞄准类设备如各类型号光电经纬仪等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公司在该类产品的机械及光学零件加工、组件装配以及光机部件装调等方面具有技术优势,但在光机电联调及整机检测等方面尚存在技术不足。引进相关技术可以从光机电一体化系统集成角度有效解决光电跟踪瞄准类产品的整机检测及修正、最终像质评价等问题,打通该类产品从设计、制造、装配、光机装调、光机电联调、检测到像质评估的全链路技术路径,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集成制造及批量化生产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前三季度,奥普光电营收5.1亿元,净利润38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