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物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牵头及相关单位参与起草的团体标准《网联无人机移动通信网络质量通用测试方法》的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为确保团体标准的严谨性,使其更符合行业的发展需求,现面向行业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GB/T 38997-2020 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飞行控制与导航系统通用要求等文件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网联无人机移动通信网络质量通用测试方法和关键步骤内容,包括飞行层和测试层划分、飞行轨迹规划、测试条件、网络质量指标及其分级评估、多指标综合评价。
通用测试方法步骤:
通用测试方法主要含五个步骤:a)测试区域规划:应依据无人机业务需求,选择低层、中层或高层中的一个或多个飞行层作为测试用网联无人机飞行层级,并将选定飞行层划分为多个测试层。应根据无人机业务范围,在各测试层确定水平飞行范围,采用往复遍历式飞行轨迹对测试层进行测试。
b)测试条件准备:网联无人机移动通信网络质量测试前,应确认网联无人机移动通信模组和飞行控制要求。
c)测试指标及分级评估:应按照网联无人机移动通信网络质量测试指标开展分级评估,质量测试指标包括覆盖率、上下行速率、控制端到端时延和通信网络定位精度。
d)质量数据采集与评估:网联无人机应按往复遍历式飞行轨迹飞行,在各测试点位置连续多次采集网络质量指标数据,并对各网络质量指标数据进行分级评估。
e)网络质量评价:对采集到的网络质量指标数据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进行网络质量的综合评价。
测试条件:
1.移动通信模组要求。测试网联无人机所用的 5G 移动通信模组应至少具备可接入同一运营商 4G 移动通信网络,宜根据网络状态在 4G 网络和 5G 网络间自动切换。
2.飞行控制要求。测试用网联无人机应能在3个飞行层飞行,能预先设定垂直飞行高度和水平飞行轨迹。应能在各测试点进行悬停控制,垂直悬停精度应在±0.5 米范围内,水平悬停精度应±1 米范围内。应具有断点续飞功能。
多指标综合评价:
宜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分别对各飞行层网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无人机业务需求,对采集到的网络质量数据进行分级评估并赋予分值,采用加权均值计算方法计算得到综合评估分值。低层网络质量综合评估分值计算方法如表9所示,中层和高层网络质量综合评估分值计算方法相同。
本标准适用于网联无人机移动通信网络质量评估过程。(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