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要求》(计划号:2022RB001)完成了征求意见稿,请于2023年4月7日前反馈至标准起草组。邮箱:xun@cnas.org.cn。
本标准是针对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制定的要求,用以规范此类机构的管理,提升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的有效性。目前尚无专门针对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发布的法规要求,也无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国际标准方面,适用于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活动的标准,包括ISO/IEC 17029 《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ISO 14065《环境信息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ISO 14066 《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组能力要求》、ISO 14064-3《温室气体-第三部分: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规范和指南》。考虑到国内与国际贸易、合作等需要,本标准以《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为框架和基础,吸纳了上述标准的适用要求,并结合我国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和管理的特点进行编制,在内容上与上述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或协调。
本标准是对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的公正性、能力和一致性操作方面给出规定,用以规范此类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体现专业性,并提高审定与核查工作质量。目前,我国发布实施了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GB/T27029-2022),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审定与核查机构的原则和通用要求,对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的管理及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活动的实施没有给出具体而有针对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与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活动相关的术语与定义、原则、通用要求、结构要求、资源要求、审定或核查方案、过程要求、信息要求、管理体系要求。
具体内容方面
a) 原则部分:从审定与核查机构、审定与核查过程、审定与核查组,即管理、业务开展和人员三方面做出规定,作为从业基本工作信条。
b)通用要求:规定了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的法律地位、公正性管理要求,明确了审定与核查机构的法律责任及审定与核查意见责任界定。
c) 结构要求:对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的组织架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其下属实体、分支机构的管理提出了控制要求,以保证这些实体运行与总部一致、有效。
d) 资源要求:主要针对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的人员管理,特别能力管理做出具体规定,特别是涉及审定或核查活动的人员,如审定或核查组。
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