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安徽省《超声波
燃气表》地方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燃气表是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之一。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燃气表为传统的机械式膜式燃气表。随着技术的发展,超声波燃气表正以强劲的势头在燃气表市场中崭露头角。
目前,对于家用超声波燃气表国家还没有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随着家用超声波燃气表的生产量日益增加,尤其是家用超声波燃气表强制检定工作时,已经遇到了强制检定依据缺乏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计量检定规程十分必要。
安徽省《超声波燃气表》地方检定规程由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归口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引用的文件有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4-2004 流量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JJG 577-2012 膜式燃气表;JJG 1030-2007 超声流量计;GB/T 6968-2011 膜式燃气表;CJ/T 477-2015 超声波燃气表;JB/T 12958-2016 家用超声波燃气表。
依据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规定了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m3/h,以时间差法为测量原理的超声波燃气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安徽省《超声波燃气表》地方检定规程的制定,可以解决目前家用超声波燃气表强制检定工作遇到的问题,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有利于家用超声波燃气表检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家用超声波燃气表制造企业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