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技术规范》(试行)。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 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本技术规范引用的文件有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J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5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76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标准及检测方法(试行)、HJ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与环境标准《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相比,此技术规范增加了站房要求、安装要求以及技术验收等内容。
对于仪器准确度验收,此技术规范规定了实验室法和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其中用于参比的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应符合 HJ 1012 的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增设了规范性附录 F――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附录F中明确了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原理为:废气样品直接进入毛细管色谱柱分离柱或催化转换单元,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测定总烃及甲烷的含量(以碳计),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以碳计)。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安装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测量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 总烃的连续监测系统。(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