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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臭氧污染高发期 VOCs防治工作已就绪

中国仪表网 2021-06-09
炎夏冒头,臭氧污染发生风险极速上升,全国各地已经严阵以待,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更是重中之重。
 
  如山西,启动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巡查,要求实现臭氧削峰,精准溯源,建立“发现问题―移交整改―回头看巡查”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走航信息“日报-周报-月报-专报”制度,以及“巡查发现问题、移交转办整改、跟踪检查督办、查验评估销号”的工作闭环。
 
  如河南,启动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5月底开始,9月底结束。针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及其他涉VOCs行业企业,济源示范区117家企业和101个加油站等进行全面排查。
 
  如济南,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12部门共同组成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组,明确了5项重点工作。要求注重分类施策,充分发挥绿色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开征意的《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6月2日正式截止。征求意见稿提到:
 
  开展 VOCs 治理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回头看”,7月底前完成。
 
  针对当前VOCs排放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8月底前完成。
 
  6月到9月,对所有涉LDAR企业开展一轮LDAR数据质量检查抽测,对重点企业VOCs 废气收集情况、排放浓度、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以及储油库、加油站、油品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组织开展一轮检查抽测。
 
  9月底前,各中央企业报当地的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汇总报生态环境部;完成VOCs 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10月底前,指导企业基本完成废气旁路分类整治;对确需一定整改周期的问题,最迟在下次停车(工)检维修期间完成治理。原则上,年底前完成其他问题整改。
 
  “十三五”时期,我国蓝天保卫战重点在PM2.5指标,而在此过程中,不少城市的臭氧污染问题逐渐凸显。为了扭转臭氧指标升高的态势,大气污染治理开始形成两条主线。进入“十四五”新时期,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的重要前体物VOCs得到更多关注。
 
  由于VOCs形成机理复杂,成分波动大,且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从一定程度上看紧迫性更超过PM2.5。
 
  尤其是在臭氧污染高发时段的夏季,针对VOCs治理的行动和措施更是密集而来。业界也分析称,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VOCs防治工作将成为我国治气的“主角”之一,并且也是“十四五”治气成果的重要胜负手。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已经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超过了千万吨。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督察专员曾坦言,大气污染成分结构性变化非常明显。近年来,从生态环境公报中也能看出些许端倪。
 
  因此,专家也表态,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在向纵深发展,愈加精细化,臭氧污染治理,VOCs治理必将走向前台。我国亟须发展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摸底数、溯源头、查设施,针对VOCs排放“大户”,加强国家和地方的技术帮扶督导,补齐VOCs治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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