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共场所非接触式体温筛查仪安装及使用规范》地方标准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从2020年2月份起,各类型非接触式体温筛查仪开始广泛应用于学校、海关、地铁、图书馆、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接触式体温筛查仪,对做好公共场 所人体测温和精准预警,打赢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了关键技术手段。目前各企业开发的非接触式体温筛查仪技术方案各异,工作的模式状态也繁多,超过90%的新款设备送检实验室检测时均存在实验室误差项不合格。更加严峻的是,即使是国内生产技术比较成熟的几家公司产品,仍存在因为安装环境、场地、以及程序调试致使安装后实验室误差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目前国家仅对该类产品制定了相关产品标准 GB 19146 ―2010《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但非接触式体温筛查仪测量结果的量值准确有其特定的安装和使用要求,如周围环境照明、温湿度、风速、空气微小颗粒等因素都会极大影响该类设备的准确有效运行。所以,如果安装使用不规范,就无法真正保障仪器的准确有效运行,可能经常出现误报甚至漏报,安装的设备也就形同虚设,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留下极大的隐患。为使该类设备在公共场所真正准确有效运行,为疫情防控起到应有的保障,非常有必要规范其安装及使用。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19146―2010 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JJF 1107―2003 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
温度计校准规范;JJG 1164―2019 红外耳温计检定规程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场所非接触式体温筛查仪的安装技术、运行检查以及验收检测。本文件适用于允许误差不大于±0.5℃,用于对人体表面温度进行快速测量,且当被测人体表面温 度达到或超过预设警示温度值时可进行警示的筛查仪器。
系统安装一般要求:
筛查仪安装作业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确定系统安装位置时,征得用户或物业部门同意; b) 筛查仪的满载负荷符合建筑结构规定的承载要求。必要时,请建筑结构专业人员复核建筑安装 面荷载; c) 防止筛查仪安装后互相干扰,而产生额外的系统误差。
安装角度:
筛查仪的安装角度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宜采用或接近下列情况: a) 无外部温度参考源时,探测器镜头中心轴线的切面平行于人体皮肤的表面,即探测器镜头中心 轴线的延长线垂直于被测人体皮肤的表面; b) 有外部温度参考源时,探测器镜头中心轴线的切面平行于人体皮肤的表面和参考源的表面,即 探测器镜头中心轴线的延长线垂直于被测人体皮肤的表面和参考源的表面。
环境温度相关要求:
1.环境温度应在(16~32)℃范围内,环境温度波动度不大于 2 ℃/h。2.筛查仪配套外部温度参考源使用时,以外部温度参考源为球心半径2m 范围内不应存放大于等于32℃的发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