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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数量增加 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公布

中国仪表网 2022-06-21
近日,工信部公布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确定沈阳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并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为培育对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近年来,我国工业设计实现了较快发展,成为推动经济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但公共服务能力滞后、基础研究不足等问题制约行业进一步发展。为健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加快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2018年工信部制定了《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为工业设计研究锚定目标,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网络。工业设计公共服务与创新发展体系日益健全,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该工作采取先建设培育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后认定国家工业设计研究的工作程序的方式,有利于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不同模式。采取“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工作步骤,有利于逐步探索和完善工作方法与认定标准
 
  为了保证研究院具备足够的基础研究能力,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升级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要满足几项指标,包括研究院应具有产品试制、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所需的先进研发试验条件,软件及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究院基础研究支出比例不低于30%等,根据行业特点在实际认定时将有更为细化的条件要求。
 
  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工作至今已有两批。2021年,工信部公布了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共五个工业设计研究院入选,今年公布的第二批名单,数量增加至11个,可见我国在工业设计方面有较大进展,国家对工业设计也愈加重视。
 
  名单中可以看到,各工业设计研究院都来自不同的领域,这是由于《工作指南》从行业和区域两个方面做好统筹规划,既充分满足制造业各行业(领域)和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又避免盲目建设、无序发展。在行业分布上,分行业设立工业设计研究院,原则上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家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在区域布局上,明确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应立足地方优势产业,合理定位发展方向。
 
  工信部表示,创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是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和基础研究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突破行业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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