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业标准《智能实验室通风
控制系统》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标准起草工作组的请求,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
实验室作为一个具有生物危害、噪音、电磁辐射、放射性辐射等因素的特殊场所,其安全防护是实验室建设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实验室通风系统是实验室安全防护建设核心要素。实验室良好的通风效果首要目的是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防止危害因素、致病因子扩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交叉污染,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稳定性。如,新冠检测的P3实验室,有明确的房间压差的要求,需要精密准确的通风和净化系统来控制,才能达到相关生物安全的实验要求,防止致病因子的扩散,达到保护实验人员安全,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编制。本规程参照GB 19761-2009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14711-2006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GB/T 25516-2010 声学 管道消声器和风道末端单元的实验室测量方法 插入损失、气流噪声和全压损失;GB/T 27025-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B/T 6412-1999 排风柜;JB/T 9068-2017 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机械标准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的总则、数据需求、控制与配置要求、核心功能要求、扩展功能要求、系统管理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建设。
智能实验室通排风系统的建设,应从实验、信息交换、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各类设备的布局,操作程序的编制,要符合不同区域不同业务的操作规范,符合工作人员使用习惯,并便于各单元单位的操作和维护。各类控制系统应有排除故障的应急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不同区域对系统安全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在进行系统方案设计时即应从系统结构、系统组态集成、硬件设备选型、系统软件设计等方面做充分的斟酌后决定取舍。在日常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时应具有安全保障。
智能实验室通排风系统,从结构上宜分为三层,即中央管理层、中间控制层、现场设备层。
通信要求:
系统应易于系统的扩充和设备的连接,应能将新增的设备和技术无缝地同原设备连接起来,极少改变客户端软、硬件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的初期投资。
智能实验室通排风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各个子系统的不同要求,使之具有适应各个子系统应用要求的功能,实现网络间的互联。
系统效率是系统集成中的重要因素。系统效率从以下几方面反映:通信的传输速率和带宽;服务器每秒钟响应数据库的能力;网络的吞吐能力。
自主修正系统:
实验室通风系统自主修正功能宜遵循如下原则:当系统检测到受控区域内洁净度无法达到标准设定值范围时,系统自动进行各部位检查,如非硬件故障类,宜自动调整换气次数,直至恢复洁净度等级。
当系统检测到受控区域内正负压值与标准设定值偏差过大时,自动调整送风、排风(或回风)比例,直至恢复压差标准设定值。
当系统检测到由于局部排风设备导致的功能间负压值过大时,系统自动进行补风动作,恢复标准压差值。
当系统检测到温、湿度未达到标准设定值时,具有自主修正的功能。
当系统检测到送风量、排(回)风量与设定值偏差超出设定范围时,具有自主修正的功能。
当系统检测到系统内各功能区域内送/排(回)风口风量之和与总送/排(回)风口风量相差过大时,通过监控系统显示并自主通知管理员、维保公司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围蔽结构检修或维护。
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报警系统宜遵循如下原则:对通风系统的关键数值进行监控显示,并对异常部位进行图像化提示,如系统机组出现异常,宜具备实时通讯的功能,通讯对象宜包含:实验室负责人员、实验室维保人员及维保服务商等,通讯形式宜包含“内网电脑提示、网络云端提示、短信提示”中至少1项。
通风系统出现严重故障时,应采取声光报警模式,并自动联络维保服务商及其项目负责人手机进行“机器人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同时自动进行24/48/72h倒计时记录(具体时间可进行人工设置),保证维保工作的及时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