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推进大数据技术、应用和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八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在企业申报和各市经信局初审基础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的企业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社会公示后,择优确定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等57家企业为浙江省第八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地、各有关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示范工作。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位列其中。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园区,主要研制和生产各类物理量
传感器、称重仪表、电子称重系统、工业物联网系统成套设备,提供不停车检测系统、建筑机械物联网(含干粉砂浆)、无人值守一卡通、智能物流设备物联网、环保设备物联网、智能消费设备物联网、畜牧业物联网、车载物联网、港机及海洋工程装备物联网等工业物联网系统及场景应用解决方案,同时提供专业的物联网软件定制服务,建有“称重设备数据中心”、物联网实验中心及26个实验室。
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正泰集团旗下专注于光伏电池组件的智能制造企业,其发展历程可追溯至2006年。正泰新能专注于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持续推出ASTRO系列高效组件产品,聚焦大尺寸、单双面系列,能满足大型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户用电站等全场景使用需求。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产品涉及智慧计量、智慧物联、智慧配网、智慧能源等数字电网相关产业,是国内电能计量领域产业数字化企业之一。公司具有强大的科研实力,建有院士专家
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企业研究院等高科技研发平台;拥有两支分别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及清华大学教授组成的技术专家合作团队。公司研发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 实验室认可,软件开发能力通过CMMI3级认证,同时每年以销售收入的6%以上投入到研发和技术创新,为公司产品的创新迭代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撑。
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注册在浙江省境内,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专职研发人员30人以上。
(二)企业有较好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和稳定的数据来源,具备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应用服务能力,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已开展大数据应用,应用的大数据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
(三)已形成大数据应用的成功案例,在企业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分析服务、业务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益、带动行业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具备可复制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