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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团标征求意见

仪表网 2023-05-24
《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编制小组已完成起草工作,按照《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china_soil@163.com,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前。
 
  目前,我国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园区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健全、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局部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化工园区是重污染企业集中区域,部分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毒性较高,可能会对地区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形成潜在风险。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显示,部分化工园区存在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且超过园区边界向区域扩散的情况。
 
  针对化工园区地下水风险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已提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监测、防渗漏、隐患排查、调查评估和污染风险管控等措施防范地下水污染,但尚无技术文件系统规定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和流程。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有效提升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和指导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管,2023年3月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化委员会以团体标准的形式,下达了制定《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的任务。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参考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等文件编制。
 
  本指南规定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流程、工作要求等。本指南适用于化工园区和园区内在产企业的地下水环境监管。
 
  监管范围和对象确定:
 
  综合园区企业分布、企业生产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划定园区优先、重点和一般监管范围和对象,明确监管级别。
 
  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构建包含自行监测和周边监测的地下水监测体系,掌握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定期开展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隐患;隐患排查或监测结果显示有渗泄漏情况或地下水特征指标超标且与污染源运行有关的企业,应开展防渗改造,防范地下水环境风险。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为掌握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周期性调查评估和针对性调查评估。定期组织园区尺度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掌握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污染。根据地下水监测和隐患排查结果,发现企业存在污染迹象时,开展针对性调查评估。当调查发现地下水特征污染指标超过相应标准时,园区或企业应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判定地下水污染程度、范围及健康风险。
 
  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当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污染羽已经超过园区或企业边界,或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污染羽未超过企业或园区边界但风险评估不可接受的,应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选择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模式,筛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切断污染源头、阻断暴露途径、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逐步削减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
 
  及时评估地下水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根据周边敏感受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方案,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有效应对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环境监管机制建立:
 
  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地下水水质状况及趋势评估、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动态监管、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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