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我国将逐步推行含有电子芯片的普通护照,公民办理护照时将输入指纹,护照的防伪性能大大提高。昨日,我省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他们尚未接到来自公安部的正式通知,一旦通知命令下达,他们将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工作。
来自公安部的消息,公安部第118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于2011年11月2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参照国际技术标准,逐步推广签发含有电子芯片的普通护照(以下简称电子普通护照),提高护照的防伪性能。“电子芯片存储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资料和持证人的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等。”即将面世的电子普通护照中的芯片中将包含公民的诸多个人资料信息。
同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
对于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特殊情况,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