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15种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2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334批次机械及安防产品,涉及非医用口罩、车载常压罐体、阀门、机动车燃油加油机、井盖、电能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膜式燃气表、电磁流量计、冷水水表、防爆电机、防爆电器、锁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工业及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等15种产品。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查不合格率为6.6%。
阀门不合格率4.0%。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阀门产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0%,较上年抽查上升1.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9%、2.1%、4.0%。
本次抽查重点对铸钢件表面质量、阀杆直径测量、阀体壁厚测量、低压密封试验、上密封试验、高压密封试验、壳体试验、蝶板承压能力试验、阀体材质成分分析等4类产品共29个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阀体壁厚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阀体壁厚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在生产加工时,盲目降低成本,减少材料用料,完全不考虑能否达到工艺、标准要求;二是阀门生产企业产品设计缺陷;三是阀体铸造过程中存在偏心现象。
以上主要抽查了郑州市、开封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5批次、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7%、0.0%,抽查了省内其他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郑州市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报警重复性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抗中毒性能试验、低浓度运行试验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
工业及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郑州市5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工业及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报警重复性试验、高速气流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外观检查、标志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6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自检功能、绝缘电阻等3个项目进行检验。
电能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电能表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初始固有误差、仪表常数、起动电流、无负载条件(潜动)、射频电磁场辐射(电流电路中有电流)、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脉冲电压试验、交流电压试验、耐热和阻燃、弹簧锤试验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
膜式燃气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膜式燃气表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防逆装置、压力损失、示值误差、过载流量、密封性、机电转换误差、电源欠压提示功能、断电保护功能、误操作提示、控制功能、交易完成提示、控制阀密封性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
电磁流量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磁流量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基本误差、重复性误差、耐压强度、绝缘强度、绝缘电阻、外观等6个项目进行检验。
冷水水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8个地市23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冷水水表产品,抽查了6个地市16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冷水水表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24家,均为省内企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示值误差、重复性、压力损失、用水控制功能、静压力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安阳市、新乡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非医用口罩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