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奥比中光(688322.SH)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议案。根据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将从不超过19.18亿元调整为不超过9.80亿元。其中,“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17.96亿元下调至8.58亿元;“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保持1.22亿元不变。
公告显示,奥比中光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核心条款显示,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按同一价格认购。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完成后,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也需遵守该限售安排。
公告明确,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直接持有公司27.15%股份,通过奥比中芯等 6 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8.48%股份,合计控制35.64%股份;结合《公司章程》特别表决权机制,其可支配 64.85%的表决权。按本次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黄源浩仍将合计控制27.41%股份及 55.66% 表决权,维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12月18日,奥比中光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据公告披露,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其一,发行数量上限因公司总股本变动相应调整。由于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总股本由401,099,840股增加至401,144,240股。基于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 的规定,本次发行股数上限由120,329,952股调整为 120,343,27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金额为准。
其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仍聚焦两大核心项目。其中,85,788.10万元拟投入机器人 AI 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179,632.49万元),12,211.90万元拟投入 AI 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9,033.12万元)。
据悉,奥比中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贴合公司3D视觉感知核心业务发展战略,机器人 AI 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将聚焦机器人视觉专用芯片、多模态感知等核心技术攻关,AI 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则将扩大相关产品产能并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助力公司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满足具身智能、数字孪生等领域的爆发式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