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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逾4000亿 上海环保“十三五”全面梳理监测需求

- 2017-03-30

[导读] 据了解,上海市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投资GDP的3%用于环境保护,参照上海市2016年GDP计算,总投资额将超过4000亿。《规划》明确指出,上海市在环保标准上,将按照国内最严、接轨国际的标准推进污染治理,体现率先引领。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和总氮两个污染物。

“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一直是上海市的发展理念。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全面布局“十三五”期间上海市的环保工作。据了解,上海市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投资GDP的3%用于环境保护,参照上海市2016年GDP计算,总投资额将超过4000亿。

  环境仪器和环境监测在环保中的作用当然不能被忽略,仪器信息网编辑特对《规划》中涉及仪器和监测/检测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规划》明确指出,上海市在环保标准上,将按照国内最严、接轨国际的标准推进污染治理,体现率先引领。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和总氮两个污染物。

  水环境保护

  在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方面,完善并严格实施上海市主要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不同功能区域的水环境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虹桥、泰和及郊区南翔、松东、奉贤西部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全面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以中心城三大污水片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新建石洞口、竹园以及白龙港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郊区新建松江、嘉定、奉贤、浦东、金山、青浦、崇明等区污泥处理工程;新增闵行、杨浦、浦东等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格局,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0%。重点监控评估水源地、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等重点区域风险,实施相关控制措施。持续实施河湖水生态监测,推进河湖生态健康状况的跟踪评估。无论是治理工作还是监控工作,都少不了仪器的支撑。

  大气环境保护

  在工业污染源方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推进石化、化工、涂料、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全覆盖。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宝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VOCs综合治理;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和油墨生产、印刷等行业按要求推进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试点。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VOCs重点排放企业综合治理。

  深化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控制相结合管理制度。推进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到2020年,钢铁、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制和检测标准,推广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全覆盖。

  强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形成海事、环保、质量技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船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

  全面加强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强化监测监管,确保2020年全市扬尘污染水平下降20%以上。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大力推进建筑、市政、拆房等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大力推进码头堆场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

  推进饮食服务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

  土壤环境保护

  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制定详查方案和技术规定,按照要求公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化工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物制品、皮革鞣制、金属铸锻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农药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12类工业领域),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市政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和持久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物质的潜在污染场地调查,摸清潜在污染场地基本情况。

  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等部门监测资源,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设置,建立完善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制定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污染地块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土壤污染现状动态调整种植作物品种,实现耕地安全利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场地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

  加强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园区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日常环境监测监管,明确相关措施、责任和监管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开展吴淞、高化、金山卫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

  建立完善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污染源管控

  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建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开。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系统等领域环保技术和设备;做实环境信息服务,逐步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规范化、市场化。

  其它环境风险管控

  不断提升辐射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介质和全方位覆盖,达到全国环保系统领先水平。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新增浦东、松江、闵行等9个郊区监测点,完善预警在线监测体系,增加青浦、浦东等4个预警监测点。完善水源地在线监测系统,推广重点敏感源的在线监测。构建上海电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车辆配置,建立第二支辐射应急队伍,提高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长三角地区应急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修订完善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绘制中心城区噪声污染分布地图,加强噪声达标区管理。

  继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调查和开展环境激素本底调查。加强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测与能力建设,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开展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调查,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环境信息清单。优化涉重行业产业结构,逐步建立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将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到2020年,重金属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重金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5年的水平。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逐步构建市区之间、部门之间,资源互补、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以PM2.5、臭氧为重点的监测网络,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形成功能完备的复合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构建以省界来水、水源地和区级断面为主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完善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共享;整合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提升辐射预警监测和应急能力;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污染源现场和周边环境监测能力;大幅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覆盖范围,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全面覆盖国家、市、区三级重点监管企业,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逐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卫星、航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实现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的跟踪监测;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现场快速应急监测水平;填补现有标准的环境分析能力空白,优化水质分析能力,扩展化工特征因子环境监测能力,开发金属形态分析能力,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监管体系;制订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质量管理方案,开发社会化服务监管考核信息平台。

  全文见链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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