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第一大河,长江用占全国总量35%的水资源,全流域支撑起占全国总量40%人口和生产总值,不仅是十分重要的种质资源库,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在气候变化和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叠加作用下,长江流域内“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关系紧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为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长期以来,长江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是我国重化工产业的集聚区,区域内环境风险点多,且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源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造成累积性、叠加性和潜在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多年的监测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面积虽只占全国的21%,但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至2.0倍。
为了推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我国在多方面对长江流域进行了保护。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要以全面实现水环境自动监测预警为目标,加快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不断完善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切实提高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质优良水体有所增加,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其他流域总体水质在现状基础上进一步改善。
目前,长江流域已经增设了780个跨界断面,新建或改造66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质控应急监测平台,积极推动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监测。同时,我国专门制定出台《长江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工作方案》和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方案,对于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定。
此外,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和智能应用等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加速集成,网络和智能的发展也为长江水质监测注入了新的动力。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程大学教授侯立安院士提出,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智能传感等技术,研发水系统全过程监控机器人,重点研发水监控无人机、样品采集机器人、多功能水质监测机器人、水设施巡检机器人等智能监控装备,实现长江流域的污染源排查、水问题快速识别和水质预警预报等功能。
为保护长江水环境,长江保护法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规定了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水质监测作为水环境质量的指向标,将在市场中率先发力,水质监测设备的需求量也将不断增长。